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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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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201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时间:2011-08-31 点击次数:11
摘要:1.招标条件 湖南省新化县201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娄底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新化县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以下同),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新化县2011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娄底市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新化县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以下同),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新化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共计十三个小Ⅰ型水库,分5个标段发包,各标段情况如下。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天(日历天),主体工程180工期天(日历天)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小一型及小一型以上水库枢纽或除险加固工程,以完成或竣工证明文件上的时间为准,时间为2006年8月18日至2011年8月30日,下同)的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持入湘登记证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指水工、农水两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 必须是纳入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即湖南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第一批提交了诚信档案以及取得入湘施工登记证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6)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一般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近2年内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为AAA级信用等级或近3年内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获得“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机会,同时获得上述奖项的,可以重复增加。
3.5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9 月5日至 2011 年 9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证书到新化县水利局三楼会议室报名:
(1) 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工程名称);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须持入湘登记证(原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7)联系人二代身份证;
(8)投标申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职员,报名时须提交上述人员在社保部门缴纳的“三金”(最近6个月以上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缴费凭证原件。
 (3)- (8)项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2在报名截止时间的第二天(2011年9月10日)上午10 时,在有关行政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新化宾馆紫罗兰会议室对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各投标人的联系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上午10时前进入摇号现场,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3确定标段后,招标代理公司当日发售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根据娄政发〔2010〕10号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投标保证金,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缴款凭证。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新化县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8-35383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736-255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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