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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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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和办税服务中心综合楼中央(多联)空调

时间:2012-07-25 点击次数:13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和办税服务中心综合楼已由 平发改招核【201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和办税服务中心综合楼已由  平发改招核【201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多联)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和办税服务中心综合楼中央(多联)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建设地点:    平江县城关镇坪上北路      

2.3  规    模:  本空调建筑面积约为5020㎡   

2.4  工期要求:  视土建专业工程进度,适时进场安装施工,发包方发出安装指令后的30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安装验收标准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 :   中央(多联)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包                

2.9  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1 该标包为空调设备出厂价,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交钥匙工程。

2.9.2交货时间:签定购销合同之日起30天内。

2.9.3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城关镇坪上北路本局院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具备产品制造商对本标包投标唯一授权书;

3.5投标人拟提供的相应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5.1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5.2 具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5.3其空调产品应为国内节能环保知名品牌;

3.5.4 制造商以本县城为中心200KM区域内采用授权或委托方式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3.6 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了入湘登记证,市外企业按岳建函【2008】18号规定办理了备案手续;

3.7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标包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13 日下午  16  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7月24日~2012年7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标包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 [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制造商对本标包的唯一授权书、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备案资料(市外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建造师证、 施工员、 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及以上相关人员近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  8  月  14  日09时00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6284469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 :      平江县城关镇坪上北路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13974098222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艾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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