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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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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硫市等3处供水工程土建施工

时间:2012-07-25 点击次数:18
摘要:1.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南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硫市、洲市、铁丝塘3处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湘发改农 [2012]7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3...

1.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南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硫市、洲市、铁丝塘3处集中供水工程已由湘发改农 [2012]7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3处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土建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南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硫市、洲市、铁丝塘3处集中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硫市镇、洲市乡、铁丝塘镇。

  2.3建设规模:硫市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1000m3/t,取水工程2处,取水泵站2座,铺设φ160mm输水管0.3Km, φ63mm以上配水管到户;土建工程投资约130万元。洲市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1000m3/t,取水工程1处,铺设φ200mm输水管0.65Km, φ63mm以上配水管到户;土建工程投资约100万元。铁丝塘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600m3/t,取水工程2处,取水泵站2座,φ63mm以上配水管到户;土建工程投资约100万元。

  2.4计划工期:11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土建部分施工及设备、管网安装,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硫市供水工程。

  第二标段:洲市供水工程。

  第三标段:铁丝塘供水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资质,近5年内具有两个类似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下同)施工业绩,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有注册单位为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贰级及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1]88号文公布的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之内的企业,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同一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3 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标段报名。

  5.报名时间及条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企业请按公告要求于2012年7月29日至2012年8月2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11栋2单元802室持如下资料报名。

  ① 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⑥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

  ⑦投标单位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办理的近期6个月的社会保险(2012年3月至2011年9月以前)证明、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需要时提供网上查询信息资料。

  ⑧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并要求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可查询网址)。

  上述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报名时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或未提交原件,持证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9. 评标办法

  按湘水办【2011】36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水利局

  联系人: 贺先生

  电话:0734--8551842

  地址:湖南省衡南县云集镇(新县城)黄金路

  邮政编码:421131

  招标代理: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和平北路32号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734—2619330

  

  2012 年7 月24日

  

  

  

  

  

  附件: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湖南省株洲市攸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标段名称)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衡阳水利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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