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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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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第四小学新建、消防大队搬迁工程设计项目

时间:2012-07-02 点击次数:10
摘要: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湘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安县第四小学新建、消防大队搬迁工程设计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湘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安县第四小学新建、消防大队搬迁工程设计项目”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实施的办法和规定,本项目已由东发改[2011]72、73、74号文批复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相关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东安县第四小学工程建设地点在东安县七0砂厂区和湘钢东安石矿采矿区,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63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项目规划方案已获批准,项目投资总预算价约为85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控制,建设内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运动场、馆及道路(雨水、污水、给水、路灯等)、管网、绿化、智能化系统等专业设计的配合;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2消防大队搬迁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大道石油公司后方,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项目规划方案已获批准,项目投资总预算价约为15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控制,建设内容为警务窗口大楼、中队营房及车库、家属宿舍楼、篮球场及道路(雨水、污水、给水、路灯等)、管网、绿化、智能化系统等专业设计的配合;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3、招标范围

(1)、对本第四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运动场、馆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道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纸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

(2)、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为警务窗口大楼、中队营房及车库、属宿舍楼、篮球场及道路管网、绿化、智能化系统等专业设计的配合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道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纸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

4、对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年检合格的法人企业,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建设[2001]178号)、(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的一项,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的总设计费和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费金额

本次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总设计费用,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纸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等;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对于所有提交设计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投标人和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各投标人于2012年6月29日-7月5日,每日的上午9:-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前携带上述第三点“公司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到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五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年 7月1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945513188QQ邮箱,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日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12年7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至东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东安县工商银行总行五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 “综合计分评分法”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湘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秦先 生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联系人电话:  18974627666             联系人电话  :      15974091088 

2012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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