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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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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西歧等二个乡镇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时间:2012-06-06 点击次数:10
摘要: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永顺县西歧等两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指 [2011] 446 号文件立项,并经湘西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 州发改招【 2012 】 20 号 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永顺县西歧等两个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财建指[2011] 446  号文件立项,并经湘西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招【201220 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顺县西歧等二个乡镇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HNSX-2012-XX0005

3、建设地点:永顺县歧西等两个乡镇

4、建设规模:共793.86公顷,计划总投资约为3569.69万元,工程施工费3212.97万元。

5、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其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6、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TD/T 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各标段计划工期约为12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8、资金来源:省级以上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已落实。

9、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合理价:

本项目拟划分为 十五 个标段,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招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标段合理定价为  204  万元,十一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十二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十三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十四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十五标段合理定价为  203  万元。其中标段面向地勘定向招标;报名不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2.2投标人须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在湘土整发2008107号文公布的施工单位或湘土整发201131号文公布的施工单位(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2.3项目负责人应为湘土整发[200939号文中合格的人员(合格项目经理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示的为准),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证,且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4在省中心历次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诚信考核中结论为合格以上,且近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停业整顿等处罚;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本次投标前,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本次中标无效并承担违约责任;

2.5为确保本工程按时完工,且考虑到现场条件的制约,投标人须派该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在201268上午10点,在永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前坪集合,由永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统一组织去施工现场勘察。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只有参加现场勘察的投标人才能报名;并由建设单位出具现场考察证明(费用自理);并对该项目现场条件环境无异议承诺,招标代理机构凭建设单位出具的现场考察证明和对该项目现场条件环境无异议承诺书,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2.6在本项目中,每家投标申请人只允许报一次名,不得多报,报名时且不对应具体标段;

2.7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单位公布的所有标段价格均认可;

2.8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的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相关监督、检察等部门对报名单位企业进行共同审核。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方式:

1)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进行投标报名。

2)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⑥项目负责人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工程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⑧五大员上岗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⑨永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及项目现场条件环境无异议承诺书⑩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交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资料不齐、关键内容有涂改或模糊,超过报名时间的将被拒绝报名。(注:报名时须押其《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培训证》,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3)报名时间:20126 5 20126  15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4)报名地点:吉首市人民南路16号(荷花园大酒店)

5)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每个投标人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其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报名前汇至以下指定账号,(投标单位须在备注栏写明为永顺县西歧等两个乡镇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报名。

账户名称: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雨花亭支行   

    号:  731903412410902           

5.2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王中华                    联系电话:18674332999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 139743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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