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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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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烟叶仓库扩建工程施工

时间:2012-06-01 点击次数:8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烟叶仓库扩建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财贸【201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烟叶仓库扩建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财贸【2012】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烟叶仓库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常宁市宜阳镇东湖村;

2.3规模:建筑面积约5100m2,项目总投资约650万元;

2.4工期要求:建安工程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1”。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在报名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宁市支行
帐  号:43001560064059000077
户  名: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2年5月31日~2012年6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派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衡阳市辖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收据(原件)(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群英西路建工局三楼317房)报名。如投标申请人为衡阳市行政辖区外企业,须在本市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办理了独立的工商和税务登记)六年以上且有固定办公场地和固定联系电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应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  时 9:00分,地点为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7221024。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衡阳市公司

地 址:衡阳市延安路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13992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系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34-82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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