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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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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城头山遗址1号遗迹展示馆工程项目

时间:2012-05-24 点击次数:7
摘要: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头山遗址1号遗迹展示馆工程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城头山遗址1号遗迹展示馆工程项目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澧县城头山遗址1号遗迹展示馆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澧县车溪乡城头山村城头山遗址重点保护区内。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文物遗址本体保护工程和展示馆建筑工程。其中展示馆建筑面积882平方米,一层钢结构建筑,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墙体,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计划工期:150天。

2.6、招标范围:城头山遗址1号遗迹展示馆文物本体保护及钢结构展示馆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且其资质业务范围中包含古文化遗址保护,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单位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古文化遗址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

3.3、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一个单体工程在2000平方米以上钢结构工程的业绩,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具有B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的资质以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达到相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并附有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上呈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Ⅱ”。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3日~2012年5月29日8:30~11:30,14:30~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质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和C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材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等资料原件在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行政中心6栋二楼办公室)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和技术标专用资料。

(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6.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行政中心6栋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19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另行通知。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9日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9.2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3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24277。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地        址:澧县车溪乡城头山村

联   系   人:杨军  139736569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澧县国土巷206号

联   系   人:刘杰   0736--3221688     传  真:0736-3124688


                                   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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