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业业界 > 设施设备招标公示 >

金洲明珠住宅小区(公租房)项目设计

时间:2012-05-19 点击次数:11
摘要:招标编号:CSXZ2012-032 一、招标条件 金洲明珠住宅小区(公租房)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资[201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长沙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招标编号:CSXZ2012-032

一、招标条件

金洲明珠住宅小区(公租房)项目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资[201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长沙广厦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计划总用地面积约24867㎡,拟建设住宅9栋,总建筑面积约86600㎡。

2、建设地点:金洲新区恩吉创业园内,澳洲北路以西,紫云安置区以南,标准厂房以北。

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4、设计周期:

⑴方案设计深化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完成;

⑵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批后20日历天完成;

⑶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⑷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5、资金来源:自筹、贷款和上级支持。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6个月以前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住宅建筑群的类似业绩;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设计负责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6个月以前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住宅建筑群的类似业绩;

4、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验;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的社保证明),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6、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为设计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22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⑵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⑶企业法人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⑷资质证书副本;

⑸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身份证;

⑹各专业负责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⑺投标人、设计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⑻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设计负责人社保证明;

⑼开户银行许可证,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以上所有资料除规定为复印件的以外,其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投标人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乡支行

户  名: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209 0104 0011 442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洲明珠住宅小区(公租房)项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金洲明珠住宅小区(公租房)项目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八、设计补偿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投标费用补偿。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拟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联系方式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建设局附楼)

联系电话:0731-88980278

 

建设单位:长沙广厦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3332512098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胡女士

联系电话:0731-87855457  15802651666  15274936081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跟我们联系!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2 仪器仪表信息网 www.hncsw.net.长沙艾克赛普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创新测控:知其新,创其妙! 备案号:湘ICP备13003126号-1 XML地图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域智慧南栋611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0731-84284278

扫一扫,关注我们